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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66号(关于发布《报关单证电子转换或扫描文件格式标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18

 为进一步规范和便利企业全国通关一体化申报,海关总署对报关单随附单证电子化方式进行了优化,并制定了《报关单证电子转换或扫描文件格式标准》(见附件),现予以公告。

  本公告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69号中《通关作业无纸化报关单证电子扫描或转换文件格式标准》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报关单证电子转换或扫描文件格式标准.doc


  

  海关总署

  2019年4月18日


附件

报关单证电子转换或扫描文件格式标准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通关作业无纸化模式下,企业以电子文件转换或电子文件扫描方式向海关上传的报关单随附单证,包括:(一)合同;(二)发票;(三)装箱清单;(四)载货清单(舱单);(五)提(运)单;(六)代理报关授权委托协议;(七)进出口许可证件;(八)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进出口单证。进出口企业在上传报关单证时,优先选择电子转换方式形成文件。

二、基本格式标准

(一)文件类型。

文件类型应为PDF(Portable Document Format),版本1.4及以上。

(二)文件大小。

一份报关单的一种随附单证形成一个电子文件,每个电子文件的大小不超过4M,单个随附单证超过4M时可拆分成多个文件,电子文件中每页大小不超过400K。

(三)文件命名。

电子文件名称长度应在64个字符(32个汉字)以内。

(四)文件签名。

电子文件应有数字签名,内嵌符合Adobe公司发布的PDF标准的签名数据和签名认证证书。数字签名使用的证书须由海关认可的CA(证书签发机构)颁发,其密码算法和操作过程应符合国家密码主管部门的要求。

电子文件应包含与签名数据相关联的可供用户视觉识别的标示图层(视觉图层),即电子文件签名图章,以表明签名数据的存在和电子文件的类别。

(五)文件签名图章格式。

 

图章属性

 

 

格式要求

 

 

位置

 

 

图章的右、下边界与第一页页面右、下边界重合

 

 

尺寸

 

 

宽3厘米,高3厘米

 

内容

 

第一行:“报关专用”

第二行:“电子签章”

第三行:文件类别(不超过6个汉字,如“合同”“发票”“装箱清单”“载货清单”“提(运)单”“委托报关协议”“进出口许可证”“其他”等)

 

 

字体

 

宋体

 

字体大小

 

 

第一行和第二行:宽2.92毫米,高8.25毫米

第三行:宽度1.78毫米,高度8.25毫米

 

 

颜色

 

 

红色(R、G、B值分别为255、0、0)

 

三、通过电子文件转换方式形成文件的标准

(一)电子文件使用的字体应该为:

1. 以下14种标准字体中的一种或多种:

Times-Roman,Times-Bold,Times-Itali,Times-BoldItalic,Helvetica,Helvetica-Bold,Helvetica-Oblique,Helvetica-BoldOblique,Courier, Courier-Bold, Courier-Oblique, Courier-BoldOblique, Symbol, ZapfDingbats

2. 其他TrueType格式的字体。

(二)电子文件中引用的TrueType字体描述数据应做子集化(Subset)处理后嵌入到电子文件中。

(三)文件中不应有空白页。

四、通过扫描方式形成文件的标准

(一)分辨率。

扫描分辨率为200dpi或以上,推荐使用200dpi分辨率。

(二)色深。

扫描图像的色深为1bit(黑白)或24bit(彩色)。

(三)文件中不应有空白页。

(四)扫描图像应端正,平铺到整个页面范围,不应有噪点、黑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