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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物联、海企仓储关于征集《散装液体化学品槽车装卸安全作业规范》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的函

发布时间:2018-03-30

各相关单位:

近年来,随着我国石油化工产业的稳步发展,石化物流、仓储行业随之日益发展壮大,尤其在公路运输领域具有机动灵活、快速及时、方便经济的特点,因而道路运输行业得以迅速发展。同时,由于石化产品的特殊性、操作不规范、人员专业化程度低、管理体系不完善等因素,导致在运输、存储、装卸等作业方面存在风险,极易导致燃爆、中毒等事故,因此,急需制定一项标准,能够填补液体化学品槽罐车装卸货安全作业规范空白,提高操作效率,为石化槽罐车装卸操作提供标准依据。

为保证液体化学品槽车装卸环节的安全标准化作业,进一步降低由于现场作业标准化水平低而造成的安全事故与推动化工物流行业健康、安全发展,2017年12月由中物联危化品物流分会和江苏海企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发起的《散装液体化学品槽车装卸安全作业规范》(团体标准)已通过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批准正式立项,将展开编写制订工作。同时,为了确保团体标准更有广泛性与实操性,现面向全行业征集起草单位(原则上不超过8家),共同进行标准的编撰、调研、座谈与审核等工作,具体如下:

一、起草单位资格说明

⊙ 参与起草单位应为与液体石油化工产品装备、运输、储存产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以及研究机构。在行业中具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重视标准化工作。

 起草单位指定的起草人应熟悉行业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专业水平。

⊙ 起草人能够积极参与标准的起草、研讨及相关的工作,确保标准的广泛性、科学性、实用性。

二、起草单位及起草人的权利与义务

1、在标准起草单位中,列入参编企业名称; 

2、将企业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主要人员姓名列入团体标准起草人名单(每个企业限定为列名1人); 

3、 标准起草单位、起草人将优先享有参与本标准修订;

4、起草单位、起草人应坚持全程参加标准起草工作,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并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5、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单位应提供必要的资源并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以确保标准的研究编制工作按时完成。

三、报名方式

    有意作为标准起草的单位,请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标准项目起草单位回执表》于4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传真或邮寄方式,反馈至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危化品物流分会秘书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彦波 蔡执阳  雷 韩  冰  

   话010-68391905  15901164868

   真010-68391353

   箱 :  lyb@liot.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