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NEWS CENTER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作为泰州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我司积极落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已根据《排污许可证》相关监测频次要求,完成对罐区地下水、土壤环境全年监测,经监测各项指标均符合要求,现将监测报告在网站公示。
附件:1.地下水.pdf
2.土壤.pdf
3.24年下半年土壤地下水检测报告.pdf